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竣工环保验收问题的复函
QC4301000-2017-037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7〕81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26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竣工环保验收问题的函》(青规土函〔2017〕14号)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自
我局不再出具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文书。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QC4301000-2017-037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17〕81号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7.10.26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竣工环保验收问题的函》(青规土函〔2017〕14号)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自
我局不再出具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文书。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