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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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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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01.15
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
2017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环保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环保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021-6971431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把局办公室作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截至2017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青浦区政府政务公开指导办公室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2017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维护更新,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56条。我局于2014年就建立了全局信息公开体系,制定并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平台,同时着手开展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公文性质的源头认定机制,由办公室主任拟定,分管领导同意,最终经主要领导认可,方可进行正式发布。
2017年我局继续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布每月环境执法情况、典型案例曝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事项,进行青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状况的更新发布,水环境方面做到了青浦地区地表水的每月情况发布,以及核与辐射信息安全发布等等。按要求公开了部门决算,还编制了青浦区环保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当面申请5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5%是涉及环评类信息,15%是涉及环境质量和政策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6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0件,占总数91%,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2%,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等信息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4件,占总数6%,主要涉及政策法规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0件。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60件,占总数91%,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86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89人次,当面咨询接待97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我局有2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三)政务信息公开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万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以互联网的形式公开。这也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公众通过青浦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可查阅青浦区环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公开环保投诉电话,积极配合区政府“12345”热线,做好环保信访工作,24小时开通“69714110”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三是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上年度的环境质量状况,现场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民出席,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还将《2016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印制成册下发到各街镇。
四是继续将每月的环保情况,抓取有特色的环保信息编制成《青浦环保》期刊,并在青浦环保局网站及政务网平台进行发布。
五是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社区居民座谈会、召开案件听证会、在青浦电视台和青浦报等媒体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六是在机关楼道醒目处,张挂各种工作流程图,方便办事群众。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悉心指导帮助下,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但回顾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改进和完善。例如主观能动性不强。局各部门、特别是各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信息主动公开率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提高认识。继续将政府信息工作作为环保局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负责人亲自抓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二、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成为政府的一个法定义务,只有以法律为基础,依法行政,才能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要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局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三、加强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和局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好环境网站这一平台,实现化被动为主动,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环保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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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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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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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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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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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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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66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57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8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66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66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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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6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6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6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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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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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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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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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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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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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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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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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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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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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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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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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