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0.01.31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shqp.gov.cn/env/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21-6971431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青浦区政府政务公开指导办公室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维护更新,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90 | 增298 | 79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4 | 减70 | 94 |
行政强制 | 33 | 减21 | 3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3259.62万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1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1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悉心指导帮助下,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思想方面不够重视,缺乏创新理念;二是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对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重视不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转变公众的思想观念。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进一步明确只有信息资源充分公开、共享,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逐渐形成部门主导、公众配合的信息公开氛围,最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拓展环保数据发布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环保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丰富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环保数据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及时发布、解读环保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让社会公众做好政府决策的顾问和政策执行的监督者。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重视新媒体的应用。进一步利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的通报突发性信息,更好的与社会公众互动,和局网站起到互补的作用,同时加强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上的大众媒体作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真实意见和建议,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