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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2.01.1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截至202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1年,本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的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制发公文总数107件,主动公开文件数93件,依申请公开文件数3件。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更新标准化目录,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做好公文管理和法定公开内容建设,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提供更全面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服务,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扎实做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1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解读文件数量较少,解读形式过于单一。2022年,本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扩大解读范围,严把解读质量,选用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增进公众对生态环境领域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重视新媒体的应用,充分利用好政务微博、微信、抖音等新技术、新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三是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构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桥梁,共同形成本区“政府开放”的规模效应。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2021年,共办复政协提案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复,“解决或采纳”1件,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