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QB1202000-2017-041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财政局
2017.10.13
区财政局局长 徐 英
(2017年9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16年财政决算、今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区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892万元,为预算的116.20%,增长27.82%;加上级补助收入10217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2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8248万元,调入资金89109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300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57612万元,收入总量为401361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76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3%,增长23.2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量为401361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当年度超收收入223294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本区财政管理体制结算,区本级收入总量为333923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3000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92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7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387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6121万元,支出总量为333923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保障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262812万元,完成预算93.3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科学技术支出4983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886万元,完成预算202.86%,超预算完成主要是新增上解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72000万元的影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6%;住房保障支出26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96%;农林水支出91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09万元,完成预算95.39%;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730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9%;节能环保支出13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7%;城乡社区支出5369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的影响;交通运输支出74205万元,完成预算的263.5%,超预算完成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的影响;公共安全支出106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23.02%,超预算完成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况外,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新要求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滞后及结余的项目资金予以回收并统筹安排民生改善等急需项目支出,以及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2、区对镇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区对镇转移支付109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10.00%。其中:生态补偿转移支付48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18.87%。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本区重点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财力困难镇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经费保障。同时,加大对生态补偿、社区管理和村级集体组织保障经费等方面转移支付力度,并实施对青西地区农户的直接帮扶。
3、区级预备费及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预算中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的区本级预备费50000万元,按有关规定用于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当年度部门预算中执行进度滞后及结余的项目资金予以回收,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当年度回收资金180168万元,用于新增政策性人员经费10000万元、青东农场综合整治30955万元、上解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72000万元、安排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8700万元、老年人综合津贴补助5950万元,以及其他民生重点项目52563万元。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各类专项资金予以回收,按照国家发改委增加财政有效投资等要求,安排部分镇和区管公司动迁安置房等项目资金332706万元以及上解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122000万元等。
4、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6年,区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8300万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5、区级“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04万元,较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主要是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59万元,减少3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87万元(其中:购置费1265万元、运行维护费3022万元),增加52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按照上级部门批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458万元,减少7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56818万元,为预算的135.27%,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区位优势显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年初预期;加上级补助收入17583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5918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61623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514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0000万元、调出资金8618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969万元,支出总量为26162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27万元,为预算的100.10%,加上年结转收入62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65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4%,其中:国有企业注资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转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等费用性支出737万元;国有企业政府还贷及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140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516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核定本区2016年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000万元。截至2016年末,本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2523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810000万元;非政府债券融资15239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我们严格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
(一)发挥政策引导,着力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努力激发创新创业新活力,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二是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认真开展“营改增”对我区重点税源企业及税收收入影响的调查分析,切实发挥“营改增”改革减轻企业税负、优化产业结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多重政策效应。三是深化企业服务,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促进经济较快发展。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推动共享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新机制,支持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区域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健康城区建设,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三是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结合收入分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城乡低保救助标准调整等社会保障提标政策,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等民生标准,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四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截污纳管、供水管网改造、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性、功能性、民生性项目建设。五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完善生态文明财政政策扶持,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费保障;加大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投入,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结合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制定三年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完成2015年度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在所有镇启动试编综合财务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方案,切实发挥财政转移支付的积极作用,增加人口调控权重,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生态保护区域倾斜,新增青西地区农民直补资金。三是通过印发《青浦区镇级财政管理制度汇编》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镇级财政业务指导,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平台,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四是加强区管公司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核算和土地收储,防范资金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五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上级关于公务卡制度管理的要求,修订我区公务卡制度执行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预算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一步完善调整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财政管理要求,强化服务购买资金源头管理,指导各镇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加强管理监督,着力保障资金安全
一是加快财政支出标准和项目库建设,实行以项目库为载体实现项目的全周期滚动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政策工具作用;健全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施财政综合监督和专项监督,强化监督结果利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三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制定实施《青浦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在区级层面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资金总量、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综合检查结果为依据实施动态监控;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范围拓展到镇级层面。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和实施,扩大内控规范编制范围,按照时间节点,指导全区所有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完成内控规范编制工作,对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政府债务信息监管,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强化风险预警,建立健全新增债券安排与风险程度挂钩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推行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信息、中小企业政策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同时,进一步指导镇级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有待完善,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项目支出执行有待加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项目编制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决议,结合区审计局对财政审计中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关于2017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
1、1-8月,全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8930万元,增长19.64%,为预算的84.1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69579万元,增长98.52%,完成预算的64.77%。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9079万元,增长109.73%,完成预算的64.47%;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0500万元,增长64.71%,完成预算的65.96%。
2、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受政策调整影响完成379055万元,为预算的24.05%,同比下降48.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41281万元,为预算的23.05%,同比下降50.5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52519万元,完成预算的52.27%,同比增长29.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814032万元,完成预算的53.43%,同比增长40.69%。
3、1-8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283万元,为预算的101.9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16万元,收入总量379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25万元,完成预算的51.51%。
(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砥砺前行,聚焦重点抓推进、抓落实、抓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注重创新发展,全力支持供给侧改革
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一是支持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出台区对镇《“以奖代拨”税收和实得财力优秀奖考核细则》,鼓励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区级税收占比,降低扶持比例,增加实际可用财力;培育壮大平台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二是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效应,聚焦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支持产业园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发展,落实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各项政策。三是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密切跟踪重点税源“营改增”运行情况,落实结构性减税,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产业结构。四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开展组团式服务企业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企业减负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
2、注重民生改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稳妥处理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让人民群众体会更多获得感。一是结合民生领域“十三五”规划,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关注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二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三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农村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建设;在财政体制上向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倾斜,加大对纯农地区、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费保障;加大美丽河湖建设投入。四是加大“三农”发展支持力度,加强村庄改造和风貌保护,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建设,支持“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3、注重财政改革,构建财政管理新模式
创新管理方式,努力从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一是印发《青浦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青浦区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预算管理,确保资金规范、高效运行。二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提升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三是加强PPP财政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和区域整体开发建设。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探索区管公司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以资本为主的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市场化运行,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4、注重法治建设,落实依法理财新要求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牢固树立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一是从完善制度、狠抓执行、强化问责三方面入手,修订完善《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实施预算执行进度月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预算控制数下达与支出执行挂钩;按照“分层设立、分级管理”要求,规范财政支出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库建设聚焦我区的重大改革政策,项目内容反映政府施政目标、部门主要职责和发展规划;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财政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二是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稳步实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纠正和处理财政性资金支付行为中的违规和不规范问题;推进公务卡改革,依托财政业务信息处理系统,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和现金使用率考核,探索扩大授权支付范围。三是构建现代财政监督框架,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制度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五是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和要求,完善与部门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更新和报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预算编审系统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区委总体部署,根据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稳中求进、进中提质上狠下功夫,更加注重创新驱动、预期引导和风险防范,聚焦难点抓改革深化、规范管理,努力实现今年预算目标。
1、围绕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推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加强对本区重要行业和重点区域税源变动情况的动态跟踪和分析预测,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效应,按照引导增量、优化存量、主动减量的原则和要求,深化财政支持方式改革。一是聚焦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聚焦产业结构调整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二是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功能,支持产业园转型升级、“四新”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确保经济实现快速增长。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着力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制环境;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研创新成本。
2、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建设
常态关注“三公”经费运行情况,切实降低一般性支出,保证更多的财政资金使用在普惠性、基础性和民生性的兜底工作上。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改、养老和就业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和鼓励医养结合,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离土农民就业的扶持政策,促进城乡发展均等化。二是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着力支持新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特色小镇建设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聚焦支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加大对本区纯农地区的支持和投入,重点聚焦农村产业发展。三是聚焦支持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3、围绕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结合“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在更精、更细、更实上下功夫。一是研究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二是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力度,将财政支出的聚焦保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三是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机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结合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实际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四是进一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着力发挥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五是全面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严格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编制本区2018年度预算。六是研究推进“公物仓”管理改革,并结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和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实现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的有机结合。七是加快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推进一批PPP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放大财政支出乘数效应。八是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着力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
4、围绕健全预算监管体系,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牢固树立法治财政思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围绕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一是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促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二是推进“镇财区管”制度,加强对镇预算编制、执行、财务等方面的监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尝试推行财务委派制度,实施有效监督。三是大力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1+8”管理制度向镇级拓展,提高镇级财政的保障水平。四是聚焦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对重大财税改革推进、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和市、区各项财税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财政、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与区人大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区人大推进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六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算公开机制,增加和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完善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将预算公开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和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各镇和各部门推进预算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青浦推进创新转型、迈向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