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QB110100020250044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5〕80号
无
2025.07.09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50415102237-18233491
二、项目名称: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韶歆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1幢一层A区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招标人对投诉人关于本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的质疑答复没有就质疑的法治性作出法治回复;2、招标人对本项目评分设置“选择性厂商授权和厂商服务承诺”的质疑没有法治回复;3、招标人没有对本项目设置评分“样品演示20分”的正当性的质疑;对评分设置“样品演示20分,如果投标人对演示要求中的任意一条要求未作现场演示,或者所做的演示经评委评审后被认定为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则该一条不得分”的质疑;对评分设置“样品演示20分,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其投标参数不一致的,则该样品所涉及的演示模块不得分”的质疑的法治性作出依法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青浦区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