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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QB110100020250044

主动公开

青财采〔2025〕80号

2025.07.09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50415102237-18233491

    二、项目名称: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韶歆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1幢一层A区

    被投诉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1、招标人对投诉人关于本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的质疑答复没有就质疑的法治性作出法治回复;2、招标人对本项目评分设置“选择性厂商授权和厂商服务承诺”的质疑没有法治回复;3、招标人没有对本项目设置评分“样品演示20分”的正当性的质疑;对评分设置“样品演示20分,如果投标人对演示要求中的任意一条要求未作现场演示,或者所做的演示经评委评审后被认定为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则该一条不得分”的质疑;对评分设置“样品演示20分,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其投标参数不一致的,则该样品所涉及的演示模块不得分”的质疑的法治性作出依法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青浦区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