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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032号建议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08.16

关于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032号建议书面意见的答复

区建管委:

    兹收到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032《关于宝庆街南段纳入市政道路改造及养护范围的建议》的建议。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建议贵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定核实宝庆街南段是否属于市政道路,是否满足市政道路相关接收标准;在核实确定的基础上,会同盈浦街道及权属单位研究制定接收管理、维修改造或其他维养方案,涉及道路维修改造的,报区发改委审批。

以上建议,供参考。

协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