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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001号建议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08.16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001号建议书面意见的答复

区科委:

    兹收到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第001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建设的建议》的书面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方案》(示范区执委会发〔2023〕2号),制定的重点任务分工,区财政将配合执委会建立高新建立发展的持续财政投入机制,建立专享资金及使用制度规范。探索设立跨省域高新区引导基金,通过政府资金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新区投资建设。


协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