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25号委员书面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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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25号委员书面意见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朱XX委员:
您在青浦区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为青浦区中小企业融资设计政府担保基金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区发改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15年底,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资本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出资。同时,成立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作为具体管理运营担保基金的独立法人机构。根据《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委托管理运营办法》等相关规定,担保基金的服务对象是符合国家和本市政策导向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四新”经济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担保基金的担保业务坚持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其中银行15%、市担保中心85%),担保放大倍数不超过10倍,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放大效应,建立“政府+担保+银行”政府性融资服务联动平台,合作开展“批次贷”业务。区级财政会同区相关部门,筛选企业“白名单”,推荐给市担保中心,市担保中心将“白名单”企业入库建档,按照“政策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功能定位,引导合作银行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市担保中心按照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目前担保费率0.5%),企业到期还款后,区财政依申请全额补贴担保费。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开展5轮“批次贷”业务,总业务规模78亿元,累计拨付担保费1300多万元,切实缓解了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随着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为增强担保基金的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市、区两级财政计划于三年内将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增资至200亿元,进一步构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担保基金。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持续释放融资担保政策效应,激发本区中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主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