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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064号提案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08.16

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064号提案书面意见的答复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

    曹丽萍在区六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第64号书面意见——《关于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参考:

    夯实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已经纳入每年青浦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区财政局始终围绕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十四五”期末,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2023年区财政局通过调研形成《关于本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情况的报告》,并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调整本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的请示》,适当调整村级组织运行保障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实现村级组织基本托底保障。

    2024年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3-2025年)》,围绕“四个一”(一粒米、一棵菜、一枚果、一条鱼)的主导产业,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产业融合为要点,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市场资源、拓展销售渠道、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形成“品牌引领-主体联合-产销对接-利益共享”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实现产业兴旺、农民增收。

    以上建议,供参考。

协办单位:青浦区财政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