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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青浦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加快推进青浦城市化进程这一工作大局,以深化“学习建院,知识建院,质量和效率建院”为抓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高检院、市院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按照市检察院年初确立的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增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意识,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全面提升基层院的建院水平。
(吴述传)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2005年,青浦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为构建“平安青浦,和谐青浦”提供保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11人,同比上升25.54%;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26人,同比上升29.1%。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51件876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45.75%;经审查,依法向上级检察院移送或向区法院提起公诉500件774人,同比分别上升30.89%和37.72%。
(吴述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5年,青浦检察院结合区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拆迁、土地批租过程中的信访息诉工作。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为抓手,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化解矛盾阻止上访、心理咨询分析等信访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控申“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制”,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来信138件,接待群众来访240批395人次,其中检察长亲自接待、督查和处理的重大、疑难来访71批139人次,及时为民排忧解难,有效化解闹访、重访事件,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
(吴述传)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05年,青浦检察院积极实践“诉前帮教考察”、“诉前家长教育谈话”和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分庭审理”等特殊检察方式,先后与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进行诉前谈话,帮助家长制定教育子女的方案;对52名因家庭困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措施。与团区委、区综治办和区青少年事务办等部门配合协作,参与构建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吴述传)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5年,青浦检察院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对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案件的有效突破。在人员少,举报线索少的情况下,不断加强案件线索的评估分析,寻找突破口,根据衍生线索,深挖案中案。突出重点,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及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贪污、贿赂举报线索25件,初查结案17件,其中立案侦查5件5人。所立案件中,贪污2件2人,受贿2件2人,私分国有资产1件1人,总案值223.27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不断完善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实现预防工作的重点化、系统化和社会化。通过制作宣传版面、深入全区各镇、街道及社区,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法制报告会,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案发单位和镇、街道和社区,进行宣传、座谈、调研。
(吴述传)
■刑事诉讼监督 2005年,青浦检察院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通知立案书》2份,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与工商、技监等7家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定时走访,共收集案源线索30余件。认真开展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5份,追捕到案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建议30余次。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健全和完善防止“刑讯逼供”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审判监督,依法加强庭审监督;强化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依法提起抗诉3件5人,上级院支持抗诉1件1人。扎实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主动配合看守所等有关部门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积极配合看守所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吴述传)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2005年,青浦检察院切实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审查各类民行申诉案件21件,立案审查8件,建议或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均获上级检察院支抗。通过召开由各镇法律服务所组成的“代理申诉网络”会议,走访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等,广泛拓展案源渠道;通过派员参加社区“维权夜门诊”活动,搭建民检工作为社区群众服务平台;同区人大内司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在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吴述传)
■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2005年,青浦检察院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党心连民心、情系千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向38个贫困户及16户困难家庭送上了慰问品、慰问金等10000余元。以提高干部领导能力为抓手,强化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素能培养;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人才强检为主战略,大力培养优秀检察人才,年内选拔出9位干警为第三届专门人才培养对象;以深入推进“三个建院”(以学习建院、以知识建院、以质量和效率建院)为抓手,着力提高干警“八大能力”,即: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纠正违法的能力,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运用谋略技巧突破重大案件的能力,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法律文书规范制作的能力,庭上应变、驾驭庭审的能力,服务管理、争创一流的能力。
(吴述传)
■深化检察改革 2005年,青浦检察院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通过立、改、废,先后完善综合类、检察业务类、队伍管理类和行政管理类等工作机制108项。继续深化公诉改革,进一步规范主诉制配置模式;继续实行案件专业分类办案制、重点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制。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重特大案件的捕前介入、引导侦查及繁简案件分流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及侦查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由局域网、检察二级专线网、区政务网、英特网等系统组成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数字化审讯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办案动态软件的应用,案件从受理、审查、结案到法律文书的审查、归档等,全部实行网上流转,信息化建设革新了传统的办案模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吴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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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宣誓——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区检察院供) |
■专项整改 2005年,青浦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要求,有针对性地重点整改不规范执法行为。院党组逐一与科室进行“会诊”,从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彻底查摆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细化分解办案流程,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吴述传)
■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 2005年,青浦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两会”期间,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切实加以整改。利用编发《监督与回声》刊物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以副检察长潘杰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为契机,接受人大对整个检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等3类案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全年共有7件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主动邀请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的16名检风廉政监督员及22名社区联络员到检察院,听取其对检察工作、干警执法办案及干警在社区的表现的意见和建议。
(吴述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