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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管理

 
    ■城市管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区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有关精神,4月8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在本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转发区城管监察大队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监察工作协调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青浦区的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规定,区城管大队相继与建设、市政(绿化)、水务、环保、公安、工商、房地、规划等8个部门进行了11个方面职能的划转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办公、案件移送、双向告知及执法保障等制度和机制,确保无缝对接。同时,大队以开展综合执法为契机,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城管工作的自觉性。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启动后,区城管大队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开创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良好局面。自5月份开始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至12月底,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3500多起,处罚金额70多万元。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区城乡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有力支持了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
(杨新勇)
    ■城管执法实施“垂直管理”试点工作  2005年,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理顺和健全城管监察工作体制,加强城管监察工作,强化城市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夏阳、盈浦、香花桥三个街道进行建立城管监察大队派出机构的试点工作,同时撤销三个街道原城管分队建制。新的街道分队以城管大队主体资格行使行政处罚权,实行“垂直领导、双重管理、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此管理模式使各街道分队的执法资格合法化,对于加强区城管大队与各街道的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理顺城管职责,推进城管体制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也为今后“垂直管理”模式在全区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杨新勇)
    ■拆违整治  2005年,是全区拆违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年内,全区各级拆违机构紧紧围绕“遏制新违求彻底、拆除老违求坚决”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思想统一、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全面开展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全年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55431平方米,制止违法搭建行为752起,有效遏制了违法搭建行为的蔓延势头。
(薛鹰)
    ■拆违工作长效管理  2005年,基本形成拆违工作长效管理。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年内,充实了拆违工作人员,改善了设备、设施,落实了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总体形成一支作风硬、战斗力强的拆违队伍。二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巡查制度、查实制度、反馈制度、考核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使查处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明确查处职责。明确了区规划局、房地局、城管大队等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认定查处的范围;明确了各镇、街道组织落实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责任;以签约的形式明确了各村委会、居委会书记、主任以第一责任人身份承担劝阻、制止、报告违法建筑搭建行为的责任。
(薛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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