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本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年龄由各用人单位掌握,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的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带好学历证书、户口簿及你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5日,报名地点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舟路220号,青浦中山医院对面)。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为准。笔试时间初定2008年1月5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后按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合同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69735591
青浦区人事局
2007年11月28日
附:青浦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