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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20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建设"绿色青浦"以及"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高度出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本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检查部门
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并邀请区县人大、区政协的有关部门参加。
三、检查对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四、检查内容
区政府重点检查《上海市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5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目录附后)。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各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式。
(一)自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的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
(二)重点检查。开展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一)8月份为自查阶段。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在8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的书面自查报告,在报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书面自查报告的基本要求附后)。
(二)9月至10月为重点检查阶段。区政府法制办按照要求组织重点检查。
(三)11月为总结阶段。区政府法制办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保证行政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
(二)条块结合,加强协调。区政府法制办在执法检查中,要在做好本地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横向协调和组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到条快衔接,形成合力。
(三)实事求是,认真自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要根据行政执法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自查报告要反映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各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中,如遇到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与区法制办联系。
附件一: 2007年区政府行政执法重点检查的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二: 执法检查书面自查报告的基本要求
二○○七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法制 执法 检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3日印发
附件一:
2007年区政府行政执法重点检查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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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规规章名称 |
制定机关 |
本区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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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
市人大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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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
市政府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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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
市政府 |
区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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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 |
市人大 |
区房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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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
市人大 |
区农委 |
附件二:
执法检查书面自查报告的基本要求
执法检查自查结束以后,各单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概况。写明3年来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如颁布和实施时间,本部门的具体职责,涉及到其他管理部门的相关情况,以及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职能处室,等等。
(二)主要做法。写明本部门贯彻实施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做法,着重围绕三方面内容展开:一是制度方面,建立健全了哪些配套制度,实施情况如何;二是方法方面,在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包括采取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等;三是行为方面,该法律、法规或规章实施中涉及到哪几类具体行政行为,每一类具体行政行为近3年的实施数量,以及相关的听证、复议、诉讼情况。需要强调的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列表,而且还要分析,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特点、涉及对象和金额等作深入分析。
(三)取得的成效。主要围绕加强行政管理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有哪些成效。
(四)问题与不足。写明该法律、法规或规章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着重围绕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法律、法规或规章本身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二是本部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中的问题;四是其他方面的问题,对问题的分析要客观全面,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社会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管理相对人的评价;二是相关行业协会的评价;三是社会其他方面的评价,如政风行风测评情况等等。
(六)设想和建议。联系实际写明本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设想和建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本部门为促进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贯彻实施,下一步准备从哪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二是对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立法机关有哪些建议。
(七)附件。书面自查报告还应当附送以下两份材料:一是该法律、法规或规章所涉及的3年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二是反映管理相对人、行业协会和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的材料,如书面意见、会议纪要,征询意见人数较多的可以提供汇总整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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