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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27日在青浦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秋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按照公正与效率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法院管理,稳步推进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青浦的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认真落实公正与效率要求,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8377件,审结8275件,同比分别上升20.3%和18.1%,同期结案率98.8%;存案686件,同比上升17.5%,继续保持良性运转。
    1、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青浦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强奸等各种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活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9件,连同上年存案审结364件,同比分别上升14.7%和12.7%。依法惩处涉毒、涉黄、涉赌犯罪案件33件49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惩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罪行较轻,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123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促使其悔改。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为17名刑事案件的新疆籍被告人聘请维吾尔语翻译,为24名未成年、少数民族和其他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依法保护其诉讼权利。
    2、加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民事案件4245件,审结4088件,同比分别上升41.4%和38.6%。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类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随着青浦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利益的纠纷趋于增多,针对涉农案件类型多样、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审判中,认真贯彻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坚持依法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据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妥善地审理好涉农案件。精心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35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用工自主权。共受理商事案件1382件,审结1382件,同比分别上升28.4%和30.4%。认真审理涉及公司股东权、知情权以及票据纠纷、证券权益等新类型、疑难案件,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了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去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民事、商事案件3265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9.7%。朱家角人民法庭因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成为上海法院系统唯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光荣称号的部门。
    3、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9件,同比上升36.1%;审结40件,与上年持平。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及裁定驳回起诉17件,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件,判决维持10件,原告撤诉11件。在撤诉案件中,经法院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或第三人达成协议而撤诉的有6件。审判中,坚持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法律原则,积极稳妥审理好涉及环保、规划许可和工伤责任认定等新类型行政案件。同时,根据行政机关申请,依法审查、执行行政决定151件。配合行政许可法实施,与行政机关加强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进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进一步增强执限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在对新收案件快启动、快执结,实现均衡结案的同时,着手制定恢复执行案件管理办法,加大对中止、和解案件的恢复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市高院的统一部署,于去年3月和10月先后开展了两次集中执行行动,采取上网、登报公告执行,早夜间执行,开庭集中教育等手段,积极拓展执行途径,集中力量攻难案,顺利执结青浦区华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执行施某某借用合同纠纷、朱某等95名员工申请执行上海新江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等一批大案,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58件,连同上年存案执结2309件,同比分别下降6.3%和8.4%。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中止率名列全市法院前茅。执行庭被市高院评为"2003-2004年度上海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5、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完善衔接机制、建立专报机制、健全反馈机制"为抓手,在落实常规性防范措施的同时,重点做好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的稳定工作。开通网上信访,规范信访电子邮件处理办法,做到迅速处理,及时答复。共办理来信、接待来访10998件(人)次,同比上升20.1%。一些多年上访、缠访老户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得到及时调处。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健全制度。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范围,积极参与社区矫治工作。继续深入狱所,配合开展"深挖余罪"活动,刑事审判庭被市政法委授予"深挖犯罪线索先进集体"称号。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学校、部队等地,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活动38次,受众人数有1万余人次。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及因特网进行法制宣传356篇(部)次。与青浦电视台联办"青浦法苑"栏目,以案论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法院管理和改革,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围绕市委提出的"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总体要求,聚精会神抓审判,一心一意练内功,扎实推进法院管理和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1、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从细微之处做起,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在"依法、便利、兑现"上下功夫,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对老人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接待、上门接待;对当事人需进行伤残和行为能力鉴定的,安排鉴定部门来院集中进行鉴定,避免当事人往返市区的不便;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直接影响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实行巡回办案,采取就近开庭或直接到当事人住地开庭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一年来,对45起案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计人民币30.4万元,使得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了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组织力量编纂了青浦历史上第一部审判志。
    2、全面落实公开审判。进一步健全诉讼告知和风险提示制度、复查听证制度以及被执行财产查报、申报制度,借助本院因特网公布当日开庭信息,增强审判、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审判中,重视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防止诉辩双方的利益失衡,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强化开庭审判的功能作用,切实做到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与此同时,不断推进裁判文书的改革,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丰富公开审判的内涵。执行过程中,完善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的分离办法,对执行中具有司法裁决性质的执行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合议;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实行听证审查,确保执行公开、公正。
    3、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针对收案上升较快的情况,在繁简分流、简审速裁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刑事案件简易审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比率。其次是健全简审速裁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三是网上公布办案排行榜,表彰办案能手,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有效缓解存案压力。四是以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为契机,规范案件信息的输入,提高审判管理效能。去年,法官人均办案127.3件,同比增加25.8件;速裁法官最高结案数达695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6.8天,同比减少7.7天。
    4、加强审判质量管理。依据上海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改进审判管理。一是客观分析本院审判工作质量效率状况,寻找薄弱环节,采取具体措施,改进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二是结合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修订,细化岗位目标的考核内容,量化审判质量的考核指标,注意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三是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案件检查与质量讲评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四是加强法律文书监印工作,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研讨,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去年的一审判决生效、维持率为98.3%,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按照"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班子自身抓起,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管理、法官职业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专题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好班子、好干部"标准讨论,党组班子在调整中充实和加强。严格执行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在健全中心组政治学习制度的同时,建立了审判委员会业务学习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学理论素养。院党组认真过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做法,分别在区委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了交流。班子成员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审判一线,主持重大、疑难案件的庭审,加强调查研究,靠前指挥,牢牢把握审判工作主动权。在市高院重大调研课题招标中,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的三个调研课题,分别中标并获奖。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忠诚博学追求法律真谛,以清廉高效实现公平正义"的上海法院精神,通过上党课、开讲座,组织岗位培训、部门轮训等活动,在全院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作为贯穿全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线,从团结人、关心人出发,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搭建思想交流平台。院、庭长开展经常性访谈,访谈涉及本院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覆盖面超过全院人数的三分之一。经过深入调研,于去年7月召开了全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讨会,认真总结撤县建区以来队伍建设情况,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以人为本,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健全竞争上岗、转岗锻炼、述职述廉、任职考评等制度,不断加强中层干部的选任、管理、考核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对2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述职考评,采取测评、访谈等形式,重点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内部管理、抓好队伍建设等情况,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对选任的审判长、执行长和独任审判员三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再次择优任用了5名审判长、执行长。对选拔的4名庭长助理,采取转岗锻炼的方法,拓宽他们的视野。有3名业务骨干被选拔到中层干部的岗位。对建院五年来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通过"立、改、废",将68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
    4、加强法官职业培训。通过任前培训、在职培训、业务讲座、"法官沙龙"等一系列做法,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去年,选送32批73人次参加高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人完成研究生学历教育,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2.2%,进一步改善了队伍文化结构。在注重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岗位练兵,开展典型案例分析、案件质量讲评、庭审观摩,以及司法警察技能、体能专业训练等活动,促进了业务技能和审判水平的提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作为院、庭两级领导"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通过层层签约、时时对照,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认真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从立案、信访、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方面入手,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改起,加强内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针对当事人反映的审判和执行问题,监察部门定期到业务庭进行纪检监察信访讲评,共同研究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召开法官与律师座谈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关系案、人情案,维护司法公正。去年,当事人反映法官审判纪律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件比上年减少四成多。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搞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自觉地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之下,确保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对于法院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及时向区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名副院长述职的评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并于去年12月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其次,健全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络制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院、庭长接待,参与案件的旁听、审理和执行等,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根据市高院有关人大代表"旁听百例庭审"的工作部署,动员全体法官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庭审方式,认真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以此为契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共同建立了旁听案件庭审的工作制度,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开庭审理,组织座谈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先后邀请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执行、夜间执行等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一年来,有233人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来院参加监督活动。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经过全院干警的奋发努力,我们克服了持续高温和收案增幅较大带来的困难,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进步,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在审判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庭审质量不够高;调解能力和化解涉案纠纷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仍未有效缓解,特别是执行标的额大的案件,执行到位率还不高。在队伍建设方面,审判人员的法学理论素养、驾驭庭审能力尚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仍有反映等等。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开创青浦城市化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一年。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任重道远。法院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以坚持法律和社会两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政治责任,以全面抓好审判、改革、队伍三件大事为努力方向,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打造"绿色青浦"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端正办案指导思想。在全院兴起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司法能力;按照公正与效率的要求,掌好用好审判权。不断加深对国情、市情和区情的了解,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干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做到在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让诉讼参与人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切实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追求公正与效率。把握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和审中调解三结合模式,积极探索法官主导下的适度社会化调解机制。在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和发挥速裁功能上下功夫,通过快审、快结、快执,确保均衡结案。客观分析审判工作现状,采取审判流程管理、绩效管理等一些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对辖区有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审判监督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审查案件实体上来,围绕法律适用和执法统一等内容组织专项检查,逐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违纪违法查处等一系列监督机制,促进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3、不断提高审判水平,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各项审判职责,不断强化"惩罚犯罪、调处纠纷、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罚、预防功能,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一方面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初犯、偶犯等罪行轻、认罪态度好的罪犯,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的调节、约束和规范作用,抓住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点、利益平衡点、法和情的融合点,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治区中的特有功能,依法保障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执行工作的强制力,继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定期梳理,提供给社会征信系统,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论法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不断健全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法院管理和改革,不断完善以审判工作为重心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从加强立案时间的节点管理着手,对案件审理进度、程序推进、案件审限等审判流程,实行动态监控,做到"横管到边,纵管到底"。积极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保障其依法行使审判权。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重点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认证,增强裁判的说理性。探索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绩效管理"。
    5、不断深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优化队伍素质为抓手,以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规范行为树形象--看得见的公正"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单位、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努力形成干警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确保法官队伍的清正廉洁。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走人才兴院之路,努力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执行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又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把法院各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青浦全面实现"十五"计划和《三年行动纲要》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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