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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报——2007第九期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意见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2007年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44号)精神,现就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标准

  全区农保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个人帐户养老金采取多缴多得的原则,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发。

  二、实行时间

  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三、资金渠道

  所需费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保集体统筹基金中列支。对已无集体统筹基金积余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托底支付。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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