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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意见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2007年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44号)精神,现就调整本区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标准
全区农保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个人帐户养老金采取多缴多得的原则,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发。
二、实行时间
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三、资金渠道
所需费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保集体统筹基金中列支。对已无集体统筹基金积余的,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托底支付。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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