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30 17:39
4月30日上午,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与"关于本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报告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全根、王海林、张海珍、王学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姚全根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听取相关情况与现状分析后,区人大常委会认为我区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各项工作,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具体表现在加强工作指导,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机制初步形成;完善监督制度,村民自治工作得到推进;积极宣传教育,村民民主自治意识日益增强。当谈到如何进一步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时,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对"村委会组织法"的专项调研,提出一要积极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为贯彻执行该法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切实加强村民自治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三要加大对村骨干力量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
随后,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关于本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汇报"。对于我区现有卫生人才队伍数量、结构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现状,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有了较明显的提升,这得益于我区制定的"十一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了人才引进、培养的相关措施。同时,针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些不足之处,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讨论场面十分热烈。在汇总现场建议与专题调研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定要加强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要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机制,注重自身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现有人才能量;要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紧迫的任务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