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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09:47
食品药品监管青浦分局近日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对2007年1月1日之后年凡经该局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回访。
回访制度具体规定了回访的范围、形式、对象,及回访信息的汇总与分析制度,确保回访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一方面有利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化解和消除被处罚单位及个人存在的误解或情绪,在行政相对人中树立廉洁执法形象,提升机关公信力,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营造一个和谐的沟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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