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政府采购2007
> 采购公告
> 全部采购公告 |
|
|
|
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便携式计算机 |
|
|
来源: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便携式计算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⑷在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⑸投标人必须是以上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⑹所投设备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其最终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递交标书时必须提供本单位信用等级证明,详见青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估须知)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QPZFCG2008-006
招标项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 便携式计算机 280套 第二包 便携式计算机
60套
2、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23日起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青浦区财政局主楼104室领取标书。
4、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6月11日下午14点之前送达,同时应将贰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定于2008年6月11日下午14点在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底楼会议室公开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6、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或《青浦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网址:www.shzfcg.gov.cn或
www.shqp.gov.cn)上查询。
7、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请在2008年5月28日下午4点前(节假日除外)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至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04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钱玲 联系电话:(021)59724602
传真:(021)59724602
|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青浦区教育局投影仪设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