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千村万户”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启动实施“千村万户”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通知》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青浦区信息委、区妇联、区农委、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启动实施“千村万户”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以下简称“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该项工程已被列为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为切实做好此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是适应新时期信息化发展和提升上海农村居民整体素质需要的一项重要工程,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有利于农村信息化应用成果的推广普及,消除城乡“数字差距”;有利于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对倡导农村家庭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目标任务

    从2008年起,在本区开展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覆盖全区184个行政村,完成2万人的培训和10万人的宣传普及工作任务。区信息委会同区农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共同制定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中,2008年要完成5000人的培训和2万人的宣传普及工作任务(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三、培训的实施

    为确保质量,培训实施采用“统一组织、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点认定、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方式。

    1.培训对象

    11个镇、街道的村干部、村工作人员、村信息员等农村基层管理者、专业农民以及有积极性的农村居民。

    2.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入门和提高两个层次:入门主要讲授电脑的基本操作、文字输入、上网浏览和搜索信息、收发电子邮件等。通过入门班的培训,培训学员达到“两会两能”的基本要求,即会打字、会上网,能搜索信息、能收发邮件。提高是在入门的基础上,讲授文字处理、表格处理、电子讲稿制作、电脑外部设备使用等方面内容。培训采用分层教学、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入门班和提高班均为24学时,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

    3.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由区统一向各培训点提供,培训点在开班前按照培训人数向区信息委申领培训教材。

    4.培训点

    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点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有配备一定数量电脑、具备宽带上网条件的场所;有熟悉农村教育培训特点的培训教师。培训点以镇街道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农技中心(推广中心)等办学机构为主,结合村民信息化活动室,由区信息委审核,报市信息化培训协会认定,通过认定的培训点将加挂“‘千村万户’信息化培训点”牌子。

    5.培训管理

    每个培训班应设置培训教师1名,负责讲授培训内容;安排辅导人员不少于2名,负责课堂辅导;培训教师和辅导人员应相对固定;设置班主任1名,负责学生的考勤、教学秩序、组织考核等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将学员信息报区信息委。

    6.考核和发证

    培训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由各培训点组织学员参加统一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宣传普及的实施

    1.宣传普及对象

    11个镇、街道的农村居民。

    2.宣传普及内容

    向农村居民介绍电脑、互联网、手机等信息化手段,引导农村居民认识互联网,感受信息化,提高他们的信息化意识。

    3.宣传普及形式

    主要采用“信息小篷车”到集镇、进村、进厂等方式,组织农村居民观看宣传短片、参加体验活动、阅读普及读本。由中国电信青浦分公司安排一辆“信息小篷车”,每辆“信息小篷车”配备1名司机、1名宣传工作人员,以及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可接入互联网。有条件的镇、街道也可以利用村民信息化活动室、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五、组织分工

    为切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区信息委、区妇联、区农委、区教育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组织、协调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以及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区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区信息委主要负责做好培训计划的制定,编写培训教材和普及读本,对学员的考核;区妇联主要负责做好宣传普及对象的组织发动工作,协调培训工作;区农委主要做好专业农民的培训任务,协调做好农村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工作;区教育局主要做好农村学生家长的培训工作;中国电信青浦分公司作为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支持单位,负责落实“信息小篷车”,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分管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导本部门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开展,制定相应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六、经费安排

    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不向培训学员和宣传普及对象收取费用,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培训学员适当的误工补贴,鼓励各有关单位扩大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超出计划部分的经费由单位自行承担,但由区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培训考核和证书、普及读本、宣传短片,对教学点适当经费补贴。

    七、有关要求

    1.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配备工作人员,做到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队伍落实;要建立例会制度,确保组织协调及工作统计、情况汇总的渠道畅通,并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区级层面安排制定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对培训点进行有效监督和考评,确保培训的质量。

    3.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每个宣传对象至少观看一次宣传短片、参加一次体验活动、阅读一本普及读本”的要求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在此基础上,可自行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

    4.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农村信息苑、村民信息化活动室等资源,让农村居民有地方、有机会使用信息化技能;要积极开展贴近农村居民的信息化应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青浦区信息化委员会 青浦区妇女联合会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浦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