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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青浦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
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⑵、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⑶、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 ⑷、
具有省、直辖市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贰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⑸、
采用的主要设备若非自主研发产品,需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⑹、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⑺、
在上海地区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及施工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不小于200万的业绩证明材料,形式为项目合同、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 ⑻、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递交标书时必须提供本单位信用等级证明,详见青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估须知)。 1、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QPZFCG2008-025
采购项目:青浦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学校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
第一包:39所学校 第二包:39所学校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的在上海市青浦区的任一地点 交付日期:2008年8月31日前 交付状态:本工程是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合格的交钥匙工程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
日起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4室领取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7月21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同时应将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8年7月21
日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或www.sh-procurement.gov.cn)和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qp.gov.cn)上查询。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08年7月
6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 邮 编:201700 联系人:钱 玲
电 话:021-59724602 传 真: 021-59724602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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