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青浦区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分体空调(包括挂机、柜机、嵌入式、一拖一风管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⑶、必须是下列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代理商,不允许联合投标;
⑷、在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QPZFCG2008-026
招标项目:青浦区2008年度第二期分体空调公开招标分批供货
交付地址: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青浦区范围内任何地点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2日起每天9:0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07室领取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14:00之前送达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14:00在青浦城中西路38号主楼1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授权代表书)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或《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hqp.gov.cn)上查询。
6、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08年7月
7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书面传真至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青浦办事处
开户名称:青浦区政府采购匹配资金专户 帐
号:079645-04291813603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7室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王晓红 电话: 021-59729792
传真:
021-59733802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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