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0 10:00
日前,区地震办召开青浦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协调会,研究我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现状以及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纳入政府审查程序问题。经会议协商,决定将我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纳入政府基建审查程序,并从今年9月1日起,区地震办将参加由区发改委召集的工程可行性报告评审会、区规划局组织召开的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以及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区建交委召开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根据工程提出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此举意味着今后本辖区的建设工程必须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末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及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将不予立项。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内容,通报了上海市及各区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情况和区地震办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规划局关于在本辖区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的协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