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5 10:37
近日,青浦区区政府批转了区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菜市场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旨在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加强对我区临时菜市场的管理。
《意见》提出要建立由区经委、工商局、食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农委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联席会议由区经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共同维护临时菜市场的经营秩序;《意见》规定了已存在多年的临时菜市场办理临时卫生许可证和临时菜市场营业执照的条件和工作流程;《意见》确定设立临时菜市场应按属地原则,即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并有明确的管理主题,建立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方能办理短期证照;《意见》强调要加强已审批临时菜市场的延伸管理,要严厉打击马路菜市场,对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