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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11:00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最新规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包括不使用添加物质的企业)需重新备案。经过区质量技监局工作人员前阶段深入企业广泛宣传、讲解与走访,截止11月底已全部完成此项工作。现累计有176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书面的备案工作,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既进一步掌握了本区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添加物质的重要信息,也使今后的监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目前,备案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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