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菜地设施建设管棚、温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⑷、在上海地区具有管棚、温室建设成功经验(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⑸、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ISO9001质量认证;
⑹、在本市应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递交标书时必须提供本单位信用等级证明,详见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估须知)。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QPZFCG2009-22
采购项目:上海市青浦区菜地设施建设管棚、温室
项目内容:第一包 GP-C62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 56060m2
GP-C83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 62720m2
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 4800m2
GP-L632Z型连栋塑料管棚32400 m2
第二包 GP-C62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 28800m2
GP-C83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120000m2
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 3200m2
第三包 GP-C83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98880m2
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 11840m2
第四包 GP-C62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50000m2
GP-C832Z型装配式钢管塑料51000m2
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 11200m2
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内任何用户指定的地点
交付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
交付状态:本项目是-供货-施工-验收合格的交钥匙工程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5月27日起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04室领取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9年6月16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同时应将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采购中心。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9年6月16日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qp.gov.cn)上查询。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09年6月2日16:00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
联系人:张祎娟
联系电话:021-59724602
传真电话:021-59724602
邮编:201700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