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空调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⑶、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
⑷、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⑸、制造厂家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⑹、在本市应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1、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QPZFCG2009-025
采购项目: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VRV空调供货及安装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VRV空调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设备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领取标书时请带好U盘)
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交付日期:2009年8月下旬交付使用。
交付状态:设备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
现场勘测地址: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联系人:金德元,联系电话:69719002.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09年6月9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书面传真至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6月4日起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7室领取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10:00之前送达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主楼1楼会议室,同时应将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10:00在青浦城中西路38号主楼1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或《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hqp.gov.cn)上查询。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09年6月9日16:00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
联系人: 王 晓 红
邮 编: 201700
电 话: 021-59729792 传真: 021-59729792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