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12-23
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任期限
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选聘1名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法律顾问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机关续聘的重要参考。
二、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聘任的法律顾问为兼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起草、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或者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为处置信访事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协助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六)可以按要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列席听证会,每年参与本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并出具案件质量报告;
(七)参与普法工作和执法培训;
(八)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三、选聘基本条件和专业领域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团队,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熟悉政府机关行政工作,具有受聘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具有丰富的行政法务经验。
3.指派的律师必须为该律师事务所正式职员,对所指派律师为我局开展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选聘的法律顾问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专职职业律师应当熟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防工程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保证有能力胜任职能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法律事务,能及时按我办的工作需要提出专业化法律意见与建议。
四、选聘组织
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在报名期限内,有意报名的律所请将报名材料送至青浦区青舟路220号442室。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报名律所的资质、实力、专业能力、等作出综合评审,确定聘任的人选并公示。
(三)签约并颁发聘书
上海市青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6973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