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
QD7201000-2021-004
主动公开
青民防〔2021〕10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1.10.31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民防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机制,将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全体干部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行为习惯,从节约一张纸、节省一度电开始,规范垃圾分类,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10月30日前现场核查,11月12日前网上申报,11月29日前交换意见,提交验收。
三、创建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建节约型机关,发挥节能减排示范引领作用,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杨叶青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节能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姚金生主任和杨辰灏主任担任副组长协助做好节能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科室长裴昌彬,张曙,陈栋敏担任组员。工作小组由杨辰灏主任牵头,副组长裴昌彬,组员蔡银芳、戚春峰、陆广琼、钱瑶群、封懿玲,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节能及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具体工作推进。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用能设备运行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做好节能统计分析,完成节能工作目标。
(二)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员岗位职责,制订节能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三)推行绿色办公。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制度;采取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五)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1 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