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民防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QD7201000-2022-003
主动公开
青民防〔2022〕5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2.09.07
机关各科室、民防管理保障中心:
2022年青浦区民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落实组织领导,抓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将政务公开与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准确。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逐步开展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二、提高业务水平,抓好政策解读与公众参与
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开展政策实施后扩大化解释,多元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就相关决策事项广泛开展意见征求。推动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结合本办年度重点工作筹划8月政府开放日活动,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做到参与人数逐年增多,活动形式逐年多元,宣传覆盖面逐年扩大。
三、聚焦重点领域,抓好重点信息工作公开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情况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全部内容。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纳入清单范围的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加大重要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及时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主动提供与民众相关的服务类信息和资讯,方便民众获取民防信息。
四、强化管理机制,抓好工作监督保障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切实发挥本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