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紧急通知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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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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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15.07.01
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保管工作,要全面按照《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档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汛期的档案安全工作。据上海气象预测,今年上海汛期将呈现“降水总量偏多且梅雨汛期降水极端性强、城市内涝及流域洪涝影响范围广,台风强度偏强,雷雨频发”的特点。为此,各单位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领导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积极应对,有备无患。
二、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人开展全面细致的档案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要根据本市汛期及上海梅雨季节的气候特征,注意加强对档案库房温湿度控制,着力做好防雨、防潮、防霉等各项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三、各单位要将档案安全工作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确保各类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市民防办秘书处(联系人:周蓉娜:手机:18019466285)。
附件:《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