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民防办关于成立公用民防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青民防〔2015〕16号
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15.12.24
青浦区民防办关于成立公用民防工程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所、中心:
根据市民防办关于《上海市民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方案》(沪民防[2015]12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用民防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本办成立青浦区公用民防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所、中心负责人为组员,具体
火灾防控
由工程管理所负责实施:即负责本区公用民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制订,并加强与区消防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督查,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确保
冬春公用民防工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