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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民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的通知

QD7301000-2020-001

主动公开

青民防〔2020〕1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0.01.09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规范民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保护民防设备设施不受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制定了《青浦区民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印发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单位对照《青浦民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的巡查制度、检查内容、巡查通报、档案管理四个环节,结合2020度民防工程建设现状,高标准落实管理巡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民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附件:

青浦区民防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

为规范民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保护民防设备设施不受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制度

民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对民防通道、排风系统、通风系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每次检查应对排水及通风设备进行试运行,并填写巡查记录表。

街镇民防办对辖区内的民防工程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并填写民防工程防护实施安全检查单。

民防工程管理所每周二次对全区的民防工程进行抽查,每次检查对通风设施进行试运行,并填写民防工程使用日常检查单。

重大节日、活动前,由办领导带领对全区的民防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并填写民防工程使用日常检查单。

民防管理所参加地空联办组织的地下空间联合检查,并填写非公用民防工程使用日常检查单。

二、检查内容:

使用备案:民防工程使用备案登记。

工程结构:结构完好,无渗漏水,没有严重安全隐患。

民防通道:卫生符合要求、通道内无积水、门扇开启正常、设备设施无损坏。

排水系统:排水沟(坑)内无杂物、排水泵工作正常。

通风系统:风机工作正常、进排风量正常。

民防设备:无锈蚀、无丢失、无损坏。

应急情况:防火物资器材准备充分、防汛物资到位。

其他:无侵占民防工程行为;无危害民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未在民防工程内生产,经营存放爆炸、易爆、易燃、放射性物品等违反安全行为。

三、巡查通报

民防工程管理所每月对民防工程安全检查情况向领导班子书面汇总通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街镇民防办督促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

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应随时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处置。

四、档案管理

民防工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要定期归档,并保存二年以上。

重大事故处置情况的有关记录,应在事故处置结束后至少保存五年。

值班记录、民防工程巡查记录档案安排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