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民防工程人防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QD7301000-2022-002
主动公开
青民防〔2022〕3号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2.08.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防管理部门:
根据市防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人防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巩固2021 年度人防门专项整治成果 , 加大纠偏整改力度,加强行业检查,推进本区民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规范化,提升工程完好率,确保民防工程战备功能,区民防办决定开展进一步深化人防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人防门专项整治,解决近期巡视和检查发现的民防工程人防门拆卸和管养缺失共性问题,加强本区民防工程维护使用管控,确保民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和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功能的有效可靠。
二、整治重点
全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竣工验收的民防工程。
三、整治范围
1.人防门门扇拆除、缺失的情况;2.人防门零部件缺损 、锈蚀等养护问题。
四、职责分工
区民防办督促指导各街镇民防管理部门开展本次人防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各街镇民防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民防工程开展人防门专项检查,督促工程使用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使用民防工程,对违规的使用和管理单位责令改正,督促落实整改。
五、时间安排
(一)排摸梳理阶段( 2022 年 8 月 19 日— 2022 年 9 月 10日)
街镇民防管理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开展现场排摸,排摸梳理出的工程应于9 月 10 日前统一填报《青浦区人防门专项整治排摸汇总表》。
(二)整改落实阶段( 2022 年 9 月 10 日— 2022 年 9 月 30日)
区民防办对排摸中发现问题的工程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使用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街镇武装部,区民防办对整改反馈情况及时安排核查。对整改时间跨度超过1 个月的问题
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并限期反馈街镇武装部和区民防办。区民防办审核整改方案的合理性,街镇民防管理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六、工作标准和要求
各街镇民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人防门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敢于直面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检查人员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准确统计问题数据,如实填报排摸表
区民防办就人防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民防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2020 版)》, 开展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如涉及轻微违法且相对人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民防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沪民防规〔2020〕 1 号) 范围不予行政处罚,保障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民防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涉及人防门等设施设备恢复安装的,民防工程使用和管理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拟制专项实施方案后开展施工作业,安装后需委托具有“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附件:1.青浦区人防门专项整治排摸表
2.街镇民防工程分布表
3.青浦区人防门专项整治排摸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