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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7102000-2007-001 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依法行政政策法规事项

主动公开

2007.12.19

一、行政执法主体

1、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

二、行政执法事项(共16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

1民防工程拆除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项)

1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减免审核

(三)行政处罚事项(共11项)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少修建结建民防工程的行政处罚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缴纳、少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的行政处罚

3侵占民防工程处罚的行政处罚

4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民防工程的行政处罚

5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政处罚

6拆除民防工程后不补建的行政处罚

7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废气物的行政处罚

8出租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民防工程的行政处罚

9违反规定,未向市或者区民防办报送竣工档案的行政处罚

10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防空通信、警报设备的行政处罚

11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四)行政征收(用)事项(1项)

1民防工程建设费的收取

(五)、其它执法事项(2项)

1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使用民防工程备案

三、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国务院决定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三)地方性法规

1、《上海市民防条例》

2、《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