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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6.01.14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民防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民防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民防办公室秘书科,电话:6973606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截至2015年底,镇、街道(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本办由分管副主任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和监督,由秘书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采集、编纂,由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维护。2014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78篇;在青浦区民防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78篇;向市民防办提供工作动态信息3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办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86条。

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本办在民防网站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同时,利用“5.12”综合减灾宣传周和国防教育宣传周及9.20防空警报试鸣日契机,以政策咨询和防灾知识宣传的方式,不断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街道(委、办、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次,其中当面接待0 次,咨询电话接听5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办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3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网站维护费600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5年,我们以提升人防应急战备能力为总揽,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全力推进民防各项工作的建设与发展。一是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为抓手,加强防护演练,增强了应急组织指挥的能力;二是以民防宣传演练为载体,深化民防宣传。我们分别在“5.12”集中宣传周和8月19日至9月25日人防集中宣传与月期间,开展了“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为主题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并以人员应急疏散、消防技能演示及体验等科目,全区各镇街道77个居(村)委会和73所中小学校共10万余群众、学生进行了疏散演练,巩固了广大民众防御灾害的能力;三是以民防工程建设为根本,加快工程建设,使本区人均使用面积从去年的1.97平方米增加到了2.35 平方米,提高了防御灾害人员掩蔽能力;四是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按时完成了民防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经汇总共梳理行政权力41项,行政责任189项,并按时完成青浦区民防办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使民防行政审批更合法依规,拓展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与相关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稿件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与完善等。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为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好,使之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的政务信息和服务。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2015年1月—12月份。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0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0

     1.按时办结数

3210

0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