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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管局坚持“红色领航”,完善住宅小区治理机制 2020-08-21

一是以健全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抓实“两个覆盖”组织基础。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街镇社区治理主体责任,建立“1+3+N”工作体系,最大程度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加强居民区“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提升班子综合能力。加强业委会、物业企业中党的组织建设,各街镇依托居民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党建工作指导督促,有效推动作用发挥。组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青浦分会”,不断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两个覆盖”率达到100%。二是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加强“三驾马车”有效联动。积极推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实体化、常态化运作,夯实居民区党政双牵头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搭建协商议事平台,针对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综合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目前,青浦已全面建立区、镇、居民区三级“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覆盖11个街镇,142个居民区。各街镇利用党建服务站、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工作站、警务室“多站合一”的综合治理模式,做到小区矛盾早发现、共协调、快化解,构筑“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小区事务网格管理,违法行为综合执法,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以促进住宅小区业委会规范化运行为契机,加快“自治团队”规范建设。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组织领导,把好业委会候选人推荐、审查和选举关,通过法定程序优先推荐居民区“两委”成员、党员骨干、党小组长和楼组长等进入业委会。目前,全区业委会中共有党员408名,占总人数的38%,符合条件的32个住宅小区100%推行居民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加强业委会成员任职前和任职后的业务培训,健全业委会向居民区党组织定期通报工作制度、业委会成员任前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业委会日常运作五项制度,范业委会成员履职行为。居委会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小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组建社区志愿队伍,促使居民成为小区治理的核心力量,形成“小区是我家、治理靠大家”的良好自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