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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法规宣传、检查工作 2024-03-13

为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管理工作,3月12日,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联合华新镇城建中心、相关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到部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小区开展宣传、检查。

华新镇金瑞苑、春江三月两个住宅小区共有500多套市属共有产权房。工作人员来到小区内,挂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得出租、出借”的宣传横幅,在居民信箱内投放《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宣传折页,并在现场为群众解读《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得出租、出借,不得转让、赠与,不得有违法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行为。

下一步,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继续做好政策指导和监督工作,把宣传范围扩展到更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小区,更好地维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使用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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