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满5年购买政府产权工作 2022-10-26
一、前置条件:
1、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明满5年,具体时间以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全体产权人人、同住人一致同意。
3、没有违法搭建、违规出租出借等违反房屋管理行政规定的情形。
二、办理地点:
申请家庭可至青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具体地址:青浦区三元路145号(一线街48号),电话:59737442。
三、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价格: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买产权份额的价格均为“一房一价”,房源项目市场基准价格,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参考房源项目届时的相邻地段、相近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拟订住房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经过两委三局共同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确认。无特殊情况市场基准价格每年评估一次。具体价格可以向青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咨询。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
受理时不需要申请家庭人全部到场,只需要来一个代表即可。
申请买断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产权人及同住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人及同住人的户口簿(出示户口簿原件);
3、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区实施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工作人员协助申请家庭填写《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申请表》,并告知申请家庭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具体价格,该申请表在签协议付款后交给申请家庭。
工作人员开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违规违约情况征询通知书》,由申请家庭带给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经过核查确认无违规违约情况后盖章,在签合同付款时交回。
(二)、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20天内。
(三)、签协议付款
审核结束后,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申请人,与申请人约定具体签约付款时间,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到青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与中心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需由产权人、同住人进行签字,故全体产权人、同住人必须全部到场,除未成年人、出具经公证后委托书委托的代理人外不得代签,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付款时由财务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需提供付款人姓名、银行卡卡号、开户银行名称)后,申请人带缴款书到相关银行办理转账,转账完成后凭回单,到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协议、申请表以及《政府产权份额价款缴清证明》。
(四)、办理新产证
申请家庭拿到《缴清证明》等资料后连同其他资料(包括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当天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新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