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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02.06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的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4、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住宅竣工配套计划、新建住宅绿化建设计划。
  5、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负责组织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租金调整以及私房落政、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
  6、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7、负责本区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本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贯彻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广住宅科技成果,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负责本区“四高”优秀小区的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包括预售、销售的登记管理和交易、租赁、交换、经纪、信息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9、负责本区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根据委托的权限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地产权属,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变更、注销。
  10、负责本区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受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区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11、贯彻落实市局房屋拆迁的各项规章制度;牵头制定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建立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12、负责本区房屋、房改等有关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本区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1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14、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统计、信息化建设、科技教育管理等工作。
  15、负责本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
  16、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7、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本部以及下属19个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列示至基层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级)  
2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状况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3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资产和修缮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4 上海市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5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白鹤办事处 事业单位
6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练塘办事处 事业单位
7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赵巷办事处 事业单位
8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徐泾办事处 事业单位
9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固办事处 事业单位
10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金泽办事处 事业单位
11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华新办事处 事业单位
12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朱家角办事处 事业单位
13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
14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征收和拆除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15 上海市青浦区住宅发展中心 事业单位
16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17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香花桥办事处 事业单位
18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盈浦办事处 事业单位
19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夏阳办事处 事业单位
20 上海市青浦区房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8202.2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34.15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5039.3142万元;项目支出10494.845万元。)、维修费支出770.1135万元、动用历年结余793.2189万元、动用财政专项资金110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方面的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58.96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9172.31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以及印刷费、信息化建设设备添置费、办公房租赁费和支付新建学校、幼儿园、公建配套支出和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066.8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设备添置费。
 

 

201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55,341,59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9,800
1、一般预算资金 109,455,892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89,695
2、政府性基金 45,885,700 三、城乡社区支出 101,385,671
二、事业收入 1,730,335 四、住房保障支出 77,687,75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5,970,800    
五、动用历年结余 7,932,189    
六、财政专项资金 11,048,000    
收入总计 182,022,916 支出总计 182,022,916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单位: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09,455,89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9,800 359,800  
二、政府性基金 45,885,7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89,695 2,589,695  
    三、城乡社区支出 91,723,147 45,837,447 45,885,700
    四、住房保障支出 60,668,950 60,668,950  
收入 155,341,592 支出 155,341,592 109,455,892 45,885,700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9,800 359,8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9,800 359,8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59,800 359,8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89,695 2,589,695  
210 05   医疗保障 2,589,695 2,589,695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426,824 426,824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2,162,871 2,162,871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5,837,447 45,837,447  
212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5,837,447 45,837,447  
212 01 01 行政运行 45,837,447 45,837,44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0,668,950 1,606,200 59,062,750
221 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0,000   160,000
221 01 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160,000   160,0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606,200 1,606,2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606,200 1,606,200  
221 03   城乡社区住宅 58,902,750   58,902,750
221 03 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58,902,750   58,902,750
合计 109,455,892 50,393,142 59,062,750

 

 

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单位: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5,885,700   45,885,700
212 1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5,885,700   45,885,700
212 13 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45,885,700   45,885,700
合计 45,885,700   45,885,700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098,871 37,098,871  
301 01   基本工资 5,833,920 5,833,920  
301 2   津贴补贴 3,790,440 3,790,440  
301 3   奖金 2,807,107 2,807,107  
301 04   社会保障缴费 8,194,647 8,194,647  
301 6   伙食补助费 1,182,384 1,182,384  
301 7   绩效工资 14,826,673 14,826,673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63,700 463,7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1,438 2,011,438  
303 2   退休费 343,600 343,600  
303 5   生活补助 10,800 10,800  
303 11   住房公积金 1,606,200 1,606,200  
303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0,838 50,83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30,533   10,830,533
302 01   办公费 540,806   540,806
302 02   印刷费 65,800   65,800
302 03   咨询费 2,000   2,000
302 04   手续费 7,000   7,000
302 05   水费 218,876   218,876
302 06   电费 634,416   634,416
302 07   邮电费 314,300   314,300
302 09   物业管理费 2,120,724   2,120,724
302 11   差旅费 18,400   18,400
302 13   维修(护)费 145,250   145,250
302 14   租赁费 1,833,256   1,833,256
302 15   会议费 115,000   115,000
302 16   培训费 588,714   588,714
302 17   公务接待费 533,595   533,595
302 28   工会经费 459,245   459,245
302 29   福利费 699,840   699,84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6,000   136,00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2,098,800   2,098,80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8,511   298,511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452,300   452,300
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 437,300   437,300
310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000   15,000
合计 50,393,142 39,110,309 11,282,833

 

 

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购置费 运行费
56.1595   53.3595 2.8000   2.8000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56.1595万元,较上年减少预算37.0605万元,包括局本部以及下属十九家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主要内容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支出的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和车辆油料费。
    2.公务接待费53.3595万元,较去年下降37.0605万元,下降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局本部及下属十九家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与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