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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

QD4209001-2021-004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21〕32号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03.15

局属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镇房管所:

现将《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青浦区房管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建党100周年,是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胜之年,也是青浦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房管局的各项工作要求,秉持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拿出不一般的精神、不一般的措施、不一般的担当,统筹推进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各项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启动,助力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夯实进军全面现代化基础。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1、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增强机关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尊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在坚决贯彻落实党重要各项决策部署上做表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从严从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细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单位“微信”、“微博”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舆情研判,引导教育党员干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深入学习新思想,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推行党员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讲学制度。抓好“学习强国”“绿色青浦”等学习平台应用,创新“互联网+学习”形式,为党员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建党100周年”这一工作主线,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年度干部系列培训为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站位,高举两大国家战略旗帜,大力弘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增强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感、使命感,以上率下,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延伸。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持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效传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全面深化党员积分制考核,用好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方法,强化责任制检查、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落实,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政治生日、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7+1+X”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加强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管理。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选树示范点,加强典型培育、示范引领,推动形成一支部一项目一品牌,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聚焦“老小旧远”民生难题等,提升党建引领破解治理难题取得实效,不断开拓基层党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新领域、新功能、新机制。

4、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想问题脱离实际、办事情“脱实向虚”、监督考核重“痕”不重“绩”“只讨领导欢心让群众失望”的行为,严厉整治得过且过混日子、视而不见演“皇帝新装”、不讲奋斗要待遇、遇问题等靠要拖、贪小利损大义、甘当配角让别人上、团团伙伙做老好人、虚张声势假作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等“九类人”,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坚持不懈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领进行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积极顺应民心所向,持续推进民生工程

5、共建美丽家园,做实“里子”工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今年作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明年工作必须聚焦当前居住领域市民群众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和揪心事、烦心事,出实招、见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将小区公共安全卫生纳入常态化管理,疫情全球化发展对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的日常管理、防控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对于境外入境人员小区居家隔离管理不能松懈。要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将小区公共卫生安全纳入常态化管理,要求物业企业制定分类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确保广大业主的身体健康。将小区居民自治管理纳入普法性宣传,全覆盖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居民自身素养、提升居民自治管理能力,要深入研究和挖掘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决居民居住、生活中的急愁难盼的问题,切实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6、老房加装电梯,解决“梯子”工程。将持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全面铺开启动加装电梯前期工作:强化宣传动员,督促各街镇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组织好小区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充分体现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在居委会的组织下,充分发挥小区业委会的主体作用,有效的协调加装电梯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民生好事做实;强化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区房管局牵头部门的作用,搭建好加装电梯协商平台,落实区级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主动作为的工作氛围,着力推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小区开展加装电梯工作,真正全面惠及全区有加梯需求的人民群众。

7、无卫生设施改造,实施“整容”工程。我区非旧改地块房屋无卫生设施实施改造共涉及6个街镇,全部属于保留保护里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9.8万平方,共计2448户。主要涉及白鹤镇、重固镇、朱家角镇、金泽镇、练塘镇、盈浦街道。2019年我区已启动实施无卫生设施老旧住房改造面积2.8万平方,630户。2020年已落实1008户6个无卫生设施房屋改造项目。剩余810户无卫生设施房屋,均位于盈浦街道,属青浦老城区。将通过征收置换等方式,按照旧城区改造“留改拆”的要求,实施整区域的综合改造工程。

8、改造“城中村”,启动“焕新”工程。持续抓好列入挂图作战任务的4个在建项目的建设,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6个新建改造项目按照市局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区政府会议要求,与市房管局做好对接,与各委办局做好协调,配合重固做好“城中村”方案的调整,督促6个新筹建“城中村”项目尽快优化完善方案,尽快方案上报。

9、保障住房民生,做优“惠民”工程。进一步优化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区属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受益面: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持续按照“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标准动态调整”的原则,对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力争达到配租率100%的工作目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愿配尽配,完成第八批次签约收尾、第二批非本市户籍摇号、看房、选房及签约工作,同时持续做好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申请受理、摇号选房签约及房源筹措等工作。另外,持续做好满5年上市转让的受理、审核、签约及缴款等工作;公共租赁住房施行分类保障,在房源筹措供应上实行梯度管理模式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类供应实施办法,按照不同类型人才住房需求提供相应房源,并设想给予企业房源额度,研究制定面向用人单位定向供应公租房的额度管理办法,既简化了人才公寓审批手续流程,又在人才公寓政策框架内给予申请单位更多自主管理权限;同时,根据市房管局《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环卫、公交、家政、快递等劳动强度较大、收入偏低、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类一线职工的住房问题;动迁过渡户妥善安置,进一步加强供应单及安置房源管理,理清存量、严控增量,统一闲置房源统计口径,加强房源、安置户、供应单三者联动,明年计划安置动迁过渡户59户。

三、牢牢坚持政策引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

10、抓住住宅物业行业监管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日常指导监管,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落实好住宅物业行业监管职能。加强指导,严格落实我区住宅小区创建“放心物业”实施意见,推进实施住宅小区物业分类管理;督促规范,充分发挥街镇房管部门职能,通过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小区日常监管,动态掌握管理情况、整改情况,确保管理规范,运行规范,服务规范;强化监管,严格落实《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完善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体系建设;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要常态长效,加强管理处的监管,提升窗口形象。

11、坚持房产市场行业监管这个“定盘星”。要持续做好房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上市节奏和房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的服务工作,落实好房产市场行业监管职能。把握宏观调控,结合本区的实际,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售限购措施。同时,加强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并及时反馈;把握上市节奏,密切关注我区市场供需关系,及时根据需求精准调控上市节奏,同时加强地价房价联动,在保持价格平稳的基础上增加商品住房供应量,提振市场信心,确保房地产投资量符合预期;跨前提供服务,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跨前一步,主动服务,积极为开发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

12、聚焦住宅建设交付监管这个“主心骨”。要继续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住宅建设交付这个重要环节中发挥好关键作用,严把审核关,落实好住宅建设交付监管职能。多措并举管控交付风险,除继续加强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房风险的管控,更要及时跟进住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建设进度和情况,摸清各街镇对属地住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建设要求,结合中心区住宅市政配套费建设的相关规范化程序,采取预判住宅项目交付时间点、督促责任单位安排施工计划跨前一步提前沟通,确保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规避各种风险;多方联动处理质量问题,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管机制,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用好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进一步完善质保期内住宅交付后房屋质量工作程序,对相关质量投诉工作做到细化和完善,理清各方职责,让质量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激发建设单位增强质量意识考虑,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同时,从法律层面寻找支撑,对涉法涉诉问题利用好社会调解员模式介入,提早规避矛盾升级。

13、紧盯住宅维修资金监管这个“点穴针”。要持续抓归集、抓监管、抓日常,落实好住宅维修资金监管职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宣传好维修资金相关法规,主动对接市局条线单位接受业务指导,协同属地房管所,力争在将支取维修资金时科目名称设定不规范、公共收益入账率不高、账目公布不规范、维修资金续筹存在困难等难点问题一一化解,进一步提升住宅维修资金监管水平。

14、举牢保障住房建设监管这个“指挥棒”。要继续加大市属、区属保障房建设和监管力度,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协调难点问题,落实好保障住房建设监管职能。市属保障房配套同步,持续推进和补好大居内配套设施短板,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强化公交配套,加快配套开办运营和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导入,积极推进2021年内配套项目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加快建设速度,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满足居民“开门七件事”需求,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区属保障房抓紧建设,当前,由于受到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变化、长三角一体化规划调整、“沪苏湖铁路”以及“轨交17号线西延伸”等重大项目的影响,明年任务需进一步调整,根据目前预判,预计明年新开工3个项目,竣工4个项目,安置2个项目。

四、持续实施房屋整治,打造安全人居环境

15、啃硬骨头,深挖“车库改居”专项整治。车库改为居住或经营已成为居民投诉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问题,要以“夏阳金城”案例为鉴,继续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的管理目标,依法重点整治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车库改居”场所,通过彻底排摸清理,按原有房屋性质恢复原状。同时,要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已完成整治的车库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效,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反弹回潮。

16、由乱到治,开展房屋违法使用整治。继续常态化地协调部署全区“群租”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群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返潮,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使用整治工作,并对前期已整改到位的整改户开展“回头看”行动,将整治成果长效保持下去,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打造安全整洁的人居环境。

17、重拳出击,强推房产行业检查整治。继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纠正和查处住宅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进一步优化租赁市场环境。

五、保障房产市场稳定,深入推行租购并举

18、架构上,搭建租赁平台。随着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逐步建立,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租赁住房筹措工作进入尾声,住房租赁工作将向后续供应管理转变。根据区内租赁住房房源分散分布及二手房市场租赁状况不清晰的现状,计划构建青浦特色的租赁住房体系。下一步,将积极与局交易中心、信息中心沟通对接区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平台。

19、管理上,规范租赁登记。加强本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相关要求,并落实到各受理窗口,进一步规范租赁行为。在受理时,租赁网签和备案业务整合为一体化办理,居民只需进一个窗口,即可完成两项业务,同时材料更加简化,居民办理网签备案无需再提供合同文本,真正实现了“只跑一次,一窗办理”的高效一体化模式。

20、房源上,加大筹措力度。继续落实商品房15%配套社会租赁房源,探索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提供多元化的住房产品,鼓励私人民宿、长租公寓、农民住宅和旧房屋进行改造,创造个性化、有文化的居住空间,满足不同消费人群需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支持专业租赁机构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代理经租,落实对租赁住房开发投资商和运营管理服务商的支持政策。鼓励盘活存量资源,持续开展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转化为租赁住房工作,针对各街镇、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布点非居转化项目。

21、衔接上,预判分析比例。及时衔接重大产业项目人才导入信息,合理预判分析区域人才流入总量、人口结构与住房类型的关系。根据重点功能区的建设时序,建立产业发展、就业结构、人口调控与住房建设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就业与居住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多层、小高层、高层的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社区开发模式,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提高,实现城市组团式紧凑开发。

六、认真贯彻人民理念,积极回应市民诉求

22、做强顶部,扫黑除恶。扫黑除恶将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要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

23、充实中坚,壮大队伍。从政治忠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方式、健全机制、沟通协调上教育干部职工主动担当,解决“不愿为”、“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不作为”、“不善为”的问题。同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大干部队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4、惠及底部,回应诉求。在信访工作中常常会出现诉求人负面抵触情绪强烈、反复沟通难达成一致等困难,这就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信访工作中体现“诚心、真心、决心和恒心”,通过了解诉求、吃透核心要点,找准症结、掌握诉求意图,创造条件、抢抓破解先机,使“疑难”变为“不难”,把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作为解决疑难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到“首次诉求化解好”的同时,做到“未停诉的稳控好”、“停访息诉的巩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