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QD4309001-2019-075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9〕192号
无
2019.12.27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房管公司,公租房公司,各街镇房管所:
为确保今冬明春,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推动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房管系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房更新〔2019〕191号)和青浦区《青浦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即日起,本区房管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和本市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以住宅小区火宅防控、住宅修缮施工安全、房屋征收拆除安全稳定为重点,坚持整治有关单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区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深化房管系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一)住宅小区整治重点
(1)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管理不到位,占用公共部位、楼疏散通道、地下空间等堆放杂物、消防设施失灵损坏缺失、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问题。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一是要在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要持续、全面开展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失灵损坏缺失、堵塞疏散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进行定期排查和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予以消除,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对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维护保养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及时向业委会和居委会报告,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属地消防、公安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并落实临时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三是要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居民进行消防应急处置和逃生疏散演练,全面提升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处置和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四是严查“群租房”违法行为,发现存在“群租房”情况的,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上报城管部门、房管部门。
(2)老旧住房安全管理。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针对辖区内的老旧小区,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措施整改到位,并组织经常性“回头看”。要针对各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节假日、特殊天气等情况,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年代较低的老旧小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
(3)直管公房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居改非”三合一场所;严禁违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物品影响房屋安全使用情况;空关、出租、转租等易发生安全状况房屋排查情况及居民用电、用气、用火情况等。
(4)地下空间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地下空间“三合一”、违规住人、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乱拉电线、电瓶车充电、违规使用功率超过1200瓦的大功率电器、占用疏散通道堆物等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地下空间产权人、物业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做好地下空间的供水、供电等易受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影响的设施设备的防冻准备。加强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相关技能培训。加强对地下空间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加强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应对地下空间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对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处置,确保地下空间运行安全平稳。
(5)规模化租赁住宿场所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各街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规模化租赁住宿场所、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一个不遗漏,摸清各场所、项目的数量及相关信息,对排摸出的所有住宿场所、项目,开展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治安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守住“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治安管理安全”三条底线。各街镇要督促各场所、项目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安全自查自纠,重点自查各场所、项目的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治安安全等情况。要确保各场所、项目的房屋外墙和空调外机等悬挂物牢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用电用气合规,入住人员登记管理到位。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立即予以整改排险。
(二)住宅修缮施工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相关单位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设备、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旧住房改造工程等不规范施工等安全隐患。
(三)房屋征收拆迁基地及房屋拆除施工
重点整治征收拆迁基地安全隐患底数不清,空置房屋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封堵和“三断”、“三保”工作不到位等,拆房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拆除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及人员密集敏感地段的项目工程等安全隐患。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重要节日及上海和全国“两会”期间,局属各部门、各街镇房管所、房管公司、公租房公司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节日及重要节点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各项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落实节日期间居民的应急报修和维护工作,住宅修缮、房屋征收拆除基地要做好工程项目的收尾和现场清理工作,切实做好停复工的安全检查和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市民欢乐祥和过节。
三、工作步骤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坚持属地为主和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和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察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
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检查安排表见附件),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小区、工地等,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为提升本区房管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积累经验,提升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3月上旬)
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区房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青浦区房管局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局长朱思毅任组长,副局长邱宝荣、陈仲兴、童领乐、徐黉任副组长,城市更新科、办公室、物业科、政策法规科、修缮中心、住宅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坚决杜绝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二)聚焦重点强化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盯本单位的风险隐患和高危重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察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及时整改。存在隐患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彻底消除隐患;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制定应急预案,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
(三)严格问责强化考核。要强化安全第一、责任第一的意识,落实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将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房管局办公室。
报送联系人:王芬芬,RTX:wangfenfen,
联系电话:5973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