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QD42090012014002
主动公开
青房管〔2014〕34号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4.03.28
根据《2014年青浦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为确保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顺利通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房管局作为居住区与社区卫生组的组长单位,结合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巩固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国家卫生区复审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固化有效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营造亮点、把握节点,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使我区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卫生区复审为契机,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区暗访评分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住宅小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检查,着力解决住宅小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的环境面貌、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卫生区复审的顺利通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小区清洁卫生保洁责任制,明确专职保洁人员和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无卫生死角,并做好保洁记录。
(二)小区路面平整、硬化,无坑洼积水,排水沟渠畅通。
(三)小区内设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要实施袋装化,落实专人监管;按照合同约定在幢、层设置垃圾桶,在小区内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定期清洗、擦拭,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及时。垃圾厢(房)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环境清洁。
(四)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绿化带、绿地的养护管理,加紧对缺株缺段绿化带进行补株补种,做到绿化养护及时,绿化带内基本无垃圾、无病虫害、无枯死树枝。
(五)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公共区域、部位有乱张贴、乱堆物、乱晾晒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立即清除;居民区内严禁乱设摊、乱搭建、乱堆物,规范居民业主文明居住。
(六)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停车管理,非机动车划线停放,机动车规范停泊;保持老旧小区围墙整洁,损坏部位及时修复。
(七)小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好无破损,内容科学,更新及时。
(八)小区内乱设摊点和流动的废品回收要有效抵制。
(九)根据季节变化及小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定期的卫生消毒、按要求配置灭蚊、灭蝇、灭鼠设施,并要加强管理,保持设施完好,及定期更换药物。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根据区巩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将迎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
(一)完善房管局迎国家卫生城区复审工作组织网络,成立迎复审领导小组。
(二)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迎复审工作方案,确保复审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迎复审专项工作分工表,摸清目标任务现状,自查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一)依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排查确定小区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业主委员会后落实整改。
(二)开展住宅小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级(5月1日——5月15日)
(一)加大督查力度,对未达标的小区,明确整改时限,治理达标。
(二)积极接受区巩固办的指导,帮助查找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对照意见积极整改。
第四阶段:长效管理和迎接复审阶段(5月16日——12月31日)
(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达标。
(二)配合做好迎接上海市爱卫办、全国爱卫办复审暗查。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是本年度我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房管局把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列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房管局成立国家卫生区迎复审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毕民任组长,副局长冯志良任副组长,金伟、冯胜丽、各房管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科,由冯胜丽任主任,负责居住区迎复审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动员宣传活动,召开居住区迎复审工作动员会等,使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和意义,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小区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要把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与小区和谐社区建设相结合,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区的良好氛围。
(三)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爱国卫生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要高度重视迎复审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专人负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统一服从、积极配合物业小区所在地的街(镇)及社区居委会的协调部署,全力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服务等级和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为确保工作成效,局迎复审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居住区创建进度的单位要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不认真履行配合迎复审工作要给予暴光、记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对于违反物业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予以依法处理。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