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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0.09.22

沈健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20号委员提案“关于开展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细化业委会精细化管理方案,推动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建议。我区现已开展的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计划(2018-2020年),已将22个委办局、11个街镇共同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之中,我局将积极发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办公室的居中协调作用,发挥整治合力。

二、关于“进一步细化业委会规范化运作方案,做到业主大会组建、换届中的各个环节更加完善”的建议。市房屋管理局现已研究制定《本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的相关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我局就相关流程与规范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市级规范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局将组织街镇、房管所、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人员开展新规的专题培训工作,确保业委会运作规范、有序。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的建议。我局已于2017年起开展相关工作,截止2019年底我区完成60个符合条件的业委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完成32个符合条件的业委会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完成45个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工作。同时我局将在2020年度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继续深化住宅小区党建引领工作,持续推进业委会党组织建立、居委会兼任业委会等工作。

四、关于“细化业务培训方式和培训手段,增强培训实效”的建议。我局于2019年度累计培训街镇、居委会、业委会、房管办、物业服务企业1300余人次,计划于2020年度于5月至7月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相关实务、法规的专项培训,进一步加强培训实效。

五、关于“健全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建议。我局会同区司法局于11个街镇分别成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时我局积极推动各街镇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截止2019年底我区现已引进6家社会组织,进一步充实我区小区治理基层力量。同时我局将于2020年度依托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引导各街镇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小区治理工作。

六、关于“加快培育本土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业委会规范运作”的建议。区民政局将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方面:一是持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二是实施“社会工作人才”能力培训项目。开展培训20余次,参与人数1000余人。三是继续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平台。一方面针对两级服务中心中在孵社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解读创业政策,协助社会组织办理相关扶持手续;另一方面,针对社会组织招聘难,人手不足的情况,由区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1名见习青年,分派在各中心及在孵社会组织中。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一是针对“购买主体找不到好的社会组织的问题”,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编制<青浦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通知》;二是大力推广“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三是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是加强活动和资金监管。

七、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业委会建设”的建议。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小区业委会由各街镇负责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相关指导工作,配合各街镇做好业委会建设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