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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89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0.09.22

张敏代表:

您在区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89号提案“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老旧小区特殊性,制定物业管理标准与物业管理费用参考指导价的建议。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收费不足,我局会同各街镇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费调价工作,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镇居委会、房管所的协助指导下,通过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和相应的物业服务成本进行评估,并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2019年,我局制定了《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全面落实物业服务管理者的责任,提升物业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为提升物业服务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民生服务保障中的服务能级,今年,我局拟启动住宅小区创建“放心物业”工作,推进党建引领自治共治法治德治“四治一体”建设,构建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党建领航”、“放心物业”创建新格局,着力将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并将制定完善《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实施意见》,完善各街镇考核细则,通过居委会评价、业委会评价、街镇相关部门评价、业主满意度测评及第三方物业服务质量专业测评等方式对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充分发挥考核奖励的杠杆撬动作用奖优罚懒;进一步做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各部门、各专业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专业单位管理进小区;继续突出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街镇、居委会层面的综合管理体制建设,街镇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机制,针对管理瓶颈要加强协调,主动跨前一步,切实解决综合管理矛盾;进一步发挥居民区自治管理作用,强化党建引领激发业主在小区综合事务管理中的参与度,切实促进小区自治共治的良性循环。

三是在小区重点突出问题上下大力气的建议。我局积极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实施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在去年完成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66万平方米基础上,今年将启动62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任务;继续推进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评估,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展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居改非”整治;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指导业主建立车辆停放管理专项制度,规范停车资源使用和业主停车行为;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各类资源,推进停车错时共享,鼓励专用停车设施对小区开放服务,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结合“美丽家园”建设,探索利用住宅小区现有场地及空间资源增设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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