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5.20

 

沈俐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第02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缓解物业相关信访投诉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关于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的建议
为促进本区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体现优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带动非住宅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局将每年进行区级优秀项目、优秀经理和服务能手的评选,并将最终成绩挂钩每两年进行的市优评比,只有区优秀项目才能进行推送。另外我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聘请第三方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进行满意度测评, 从而了解 我区物业企业的管理现状, 而且 市局层面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还会在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上公布,折算的分值直接影响到物业企业进行网上公开招投标。
二、 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政府监督抓手的建议
2018年9月,上海市房管局印发《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的通知,并在12月底进行了全市范围的专项检查。这份物业服务的“负面清单”,共列举了83条将会记分的失信行为。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45条,涉及项目经理的38条,记分分值18至3分不等。该项政策,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实施,不仅对企业的招投标工作、信用评级等,以及对项目经理的后续管理工作,对各住宅小区的管理必将会产生深远影响。
三、 关于明确物业职责范围,透明企业服务内容的建议
依据 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按照“便民实用、简洁规范、有利工作”的建设原则和“政府激励、企业实施、业主参与”的资金筹措原则,推进我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改善物业企业服务窗口形象,提升“美丽家园”建设的内涵和品质。根据我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20年, 实现本区住宅小区门岗(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硬件设施到位、标识标志统一、制度公布规范、服务态度优良,市民群众对住宅物业服务窗口环境和服务质量感受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持续改善。
四、 关于加强业主素质教育,引导业主主动配合的建议
为保障新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居民满意度, 我局 精心组织,大力宣传贯彻新规,确保新旧《规定》平稳过渡,促进我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组织专题培训。今年2月26日,区房管局组织各街镇、房管所、居委会、业委会等相关人员开展新规宣讲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特邀市房校蔡报华老师对新规作逐条解读,确保物业管理相关人员尽快理解和掌握新规,并运用于工作实践。二是广泛开展宣传。3月1日,区房管局在各街镇的积极配合下,在桥梓湾商业广场开展新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宣传活动。一方面,在广场内设置12处宣传服务台,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发放新规宣传手册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交流,现场答疑解惑,大力宣传新规。另一方面,区房管局委托青浦电视台对本次活动予以宣传报道,使新规深入人心。三是深化社区宣传。3月1日—6日,11个街镇宣传点 陆续向住宅小区业主发放 新规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多措并举宣传新规,形成人人知晓新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