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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5.20

 

沈俐 代表
在青浦区 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出的 23 提案 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实施办法
2016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监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为有增设电梯迫切需求的小区业主提供可操作的政策依据和实施办法。
1、 指导原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
2、 满足条件: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90%同意,且无明确反对;全小区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建筑间距控制符合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有关规定。
3、 申请主体:既有多层住宅业主或者居民有增设电梯意愿的,由申请人(有意愿进行电梯增设的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委会的由所在地居委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作为申请人提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加装电梯申请及初步方案。包括:房屋基本情况、初步设计方案、资金概算及筹措方案;2、物业管理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证明材料;3、加装幢 90%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的相关协议,包括改造资金分摊、后期运行及维护保养费用方案及其它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等)。
4、 主要程序:①计划立项;②规划审批;③房屋安全性论证;④施工许可;⑤质量技术监督;⑥竣工验收。
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资金补贴政策
2014年市财政局发布了沪财建[2014]2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对符合要求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政府将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台,市与区县分担比例各为50%。市建交委发布了沪建交〔2014〕28号《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的出台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青浦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我局召集夏阳街道、盈浦街道、加装电梯服务单位开展了试点推进会,会上介绍了加装电梯具体政策,夏阳街道、盈浦街道根据具体政策将开展排查 ,掌握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的意愿。下一步,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进行踏勘研究,选取条件比较成熟的小区进行试点工作。同时,加大培训宣传政策力度,将与规土、建交、市场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力争在年内实现零的突破,落实试点工程项目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