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人大第五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1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5.20

 

彭曦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1号《关于解决小区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建议》的代表书面意见已收悉。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充分发挥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完成我区“美丽家园”建设
通过2015-2017年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在“党政”双牵头的引领下,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形成,各项工作都予以落实,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小区整体面貌有所提升。新一轮即201 8 -20 20 “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本轮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也是攻坚之年,我们将根据既定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完成目标任务。
2019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 坚持 “挂图作战”的 模式,确认“美丽家园”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做到 月度督查、季度通报。 今年共涉及 10个项目,66万平方米,较去年增加32%,投资额3.2亿元,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即将启动实施。
改造后的小区,结合《青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坚持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帮助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带动业主有序参与自我管理活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积极改善居住环境、利用各方资源,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
一是继续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改善老旧小区综合居住环境,统筹考虑老旧小区停车、绿化、公用设施改造、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安全、优美、有序、宜居”的工作目标。 我们 坚持“一小区一方案”的做法,对每个小区的施工方案委托经验丰富的编制(设计)单位,结合各街镇、居委的不同需求,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方案及施工图,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家园美丽宜居。二是 加强停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加强停车引导,对于不规范停车的业主予以劝阻;同时业委会要完善小区停车制度,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发挥业委会成员、小区内党员和志愿者先锋作用,加强小区停车规范疏导,劝阻业主不文明停车行为。 三是 加强小区周边停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和调节城市资源,进一步满足周边居民小区停车需求,今年预计停车资源共享车位100个。 四是 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利用居民区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由居委会牵头,调动各方资源,增加周边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公益活动;另外通过征求业主意见召开业主大会,充分挖掘空间适当增补小区绿化,以及开展美丽楼道等活动改善老旧小区环境、美化生活空间。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提升整个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 落实小区五查制度,即市局抽查、区局抽查、房管所月查、物业企业双周查、小区经理日查。通过日常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并做好督办工作。对于物业企业双周查和小区经理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记分手段纳入企业或者项目经理诚信档案。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季节特点、特殊时期,开展例如消防安全、防冻保暖、防汛防台、夏令热线、小区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小区安全运作; 三是 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通过聘请第三方在全区开展一年2次的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报告及时反馈各街镇及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优创优的考核依据之一。 四是 开展业务培训,每年结合我区物业行业的薄弱环节,开展街镇、房管所、居委会、业委会、小区经理的培训工作,主要侧重于政策法规知识解读以及实务案例解析。今年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于3月1日实施,我局也通过设摊、发放资料、制作展板、集中授课等方式加强了政策宣传。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区城管部门 制定 《关于本区开展2019年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动员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巡查,对于小区内各类违章违规落实发现、劝阻、上报机制,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资源,对小区内的顽疾合力处置并巩固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