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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7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05.20

 

盛自立 代表  

在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 7 号书面意见 书面《关于推进本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加快建设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2019年挂图作战情况  

根据青府办发【20183号文,我们将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对全区范围内 1996 年(含)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落实综合改造,基本实现三类房屋(直管公房、售后公房、系统公房)全覆盖。其中,2018年已完成13个项目,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投资额4.2亿元。  

2019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 坚持 “挂图作战”的 模式,确认“美丽家园”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做到 月度督查、季度通报。 今年共涉及 10个项目,66万平方米,较去年增加32%,投资额3.2亿元,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即将启动实施。同时,按照市局要求,今年拟启动旧里屋面和卫生设施改造项目,新增约2万平方米,针对这项新任务,已开展前期工作,将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全力做好年度工作任务。  

二、 “一小区一方案”情况  

20 17年试点项目起, 我们 坚持“一小区一方案”的做法,对每个小区的施工方案委托经验丰富的编制(设计)单位,结合各街镇、居委的不同需求,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先后召开近100场沟通会,不断优化和完善方案及施工图,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家园美丽宜居。目前,已建成小区的建筑单体全部实现立管分流,成建制小区全部实现地面雨污分流。在符合要求的小区全部实现架空线入地。垃圾分类也按照相应要求得到落实。这些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居民们的高度认可。  

三、加强后续管理情况  

改造后的小区,结合《青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坚持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帮助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带动业主有序参与自我管理活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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