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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11.14

杨伟英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1号《关于巩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成果,落实长效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入物业管理竞争机制”的建议我局积极配合各街镇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良性竞争。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以及定期抽查工作,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二、关于“参照售后公房制定物业管理费最低指导价”的建议。针对物业服务收费低、企业积极性差这一问题,我局经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青浦区配套商品房物业服务“托将补贴”实施办法》,针对区级开发企业的配套商品房进行贴补。同时我局亦不断探索研究相关帮扶措施,确保小区运行安全有序。
三、关于“加强对物业和业委会的指导监督”的建议首先我局依托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积极配合各街镇推进业委会党建以及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截止2017年底,我区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42个,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28个,并持续推进中。其次我局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针对我区物业服务现状进行测评,自2008年以来我局每年开展2次全覆盖式测评工作。再次依托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我局积极配合各街镇引进第三方机构指导、协助业委会的日常工作,截止2017年底全区11个街镇都已完成引进工作。同时对于业委会的换届、维修资金使用等我局亦积极提供政策指导,配合各街镇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全面推进“尚善自治家园”建设”的建议我局根据市、区两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街镇做好小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同时通过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的持续推进,不断促进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融合发展,加强沟通、联动,从而提升社区治理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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